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国家安全,共同守护

时间: 2024-04-1514:29:00     点击: 1304

国家安全教育日

—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

1713248966613067996.png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决策部署,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软件工程学院于2024年4月14日19:00组织各班召开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1713249015909070914.png

1713249038795063833.png

1713249061400088776.png

1713249101790048516.png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背景 

1713249176666037304.png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713249354951098483.png

1713249385205060853.png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呢?

1713249458732011998.png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713249590815087405.png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什么是12339?

1713249814323033183.png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本次会议让大家熟知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根本基石,也是保障人民福祉的基石。同时增强了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并教会学生如何在遇到相关问题时采取正确的行动,以预防和抵御风险。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有责任时刻保持警惕,自觉加强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不仅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我们的荣誉。

保障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 

请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

请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来源 | 卢婉晴

图片 | 软件工程学院、网络

编辑 | 卢婉晴

初审 | 卢婉晴

二审 | 杨晓东、文军军、黄紫昕

终审 | 李红杰